歡迎來到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來源:華商基金
導語
近年來華商基金積極響應號召,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出發,推出了一系列投資者教育保護活動,受到市場的廣泛關注。2021年盛夏,我們繼續推出以“警惕團伙作案,勿入證券期貨圈套”為主題的防范非法證券期貨暨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非法證券活動是什么?
非法證券活動是指違反《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公開發行證券,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或者從事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證券投資咨詢等證券業務的行為。
非法證券活動主要分為非法發行證券、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
1. 非法發行證券
非法發行證券的主要表現形式為:非法發行股票,不法分子打著即將“境內外上市”的旗號,誘騙投資者購買、轉讓所謂“原始股”等。
欺詐手法的特征如下:
(1)以到境內外上市、取得高額回報為誘餌;
(2)以社會大眾,特別是中老年人為對象;
(3)以騙取錢財為目的。
2. 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
3. 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主要包括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非法經紀業務等。
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是一種常見的違法行為,其表現形式主要有:
(1)設立網站或利用社交軟件等工具以招攬會員或客戶為名,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非法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活動。
(2)設立網站或利用社交軟件等工具以保證收益、高額回報為誘餌,代客操盤,公開招攬客戶,與投資者簽訂委托協議,從事非法證券活動。
(3)假冒合法證券經營機構網站或自媒體平臺,發布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招攬會員或客戶。
(4)使用虛構的證券公司名稱,利用門戶網站等平臺發布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招攬會員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服務,直接或間接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5)在門戶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散布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服務,收取“咨詢費”、“服務費”等。
(6)不法分子謊稱是證券公司員工申請添加客戶微信、QQ等社交工具,或者邀請客戶加入偽造的證券公司客戶微信群、QQ群,向客戶發送或冒充其他客戶在群內散布非法薦股信息。
(7)通過“薦股軟件”散布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服務,收取“咨詢費”、“服務費”等。
(8)通過開辦“股民學校”,舉辦投資報告會等形式,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
非法經紀業務主要指無經紀業務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通過控制賬戶和開設子賬戶,接受交易指令,代理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