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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685 證券簡稱:中山公用 編號:2018-081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開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原因
財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頒布的《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規定和要求,對公司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修訂。
2、變更前采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后采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按財政部2018年6月15日發布的《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4、會計政策變更日期
自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之日起執行。公司將按照《修訂通知》的規定和要求,對財務報表格式進行相應變更。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財會[2018]15號文件的要求,公司調整以下財務報表項目的列示,并對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進行相應調整:
1、資產負債表主要是歸并原有項目:
(1)“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歸并至新增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
(2)“應收利息”及“應收股利”項目歸并至“其他應收款”項目;
(3)“固定資產清理”項目歸并至“固定資產”項目;
(4)“工程物資”項目歸并至“在建工程”項目;
(5)“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歸并至新增的“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
(6)“應付利息”及“應付股利”項目歸并至“其他應付款”項目;
(7)“專項應付款”項目歸并至“長期應付款”項目;
(8)“持有待售資產”行項目及“持有待售負債”行項目核算內容發生變化。
2、利潤表主要是分拆項目,并對部分項目的先后順序進行調整,同時簡化部分項目的表述:
(1)新增“研發費用”項目,從“管理費用”項目中分拆“研發費用”項目;
(2)在“財務費用”項目下增加“利息費用”和“利息收入”明細項目;
(3)“其他收益”、“資產處置收益”、“營業外收入”行項目、“營業外支出”行項目核算內容調整;
(4)“權益法下在被投資單位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額”簡化為“權益法下不能轉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3、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主要落實《〈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對于在權益范圍內轉移“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時增設項目的要求:
新增“設定受益計劃變動額結轉留存收益”項目。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只涉及財務報表列報和調整,除上述項目變動影響外,不存在追溯調整事項,不會對公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產生實質性影響。
三、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經審議,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財會[2018]15號文件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將對公司財務報表相關科目列示產生影響,不會對當期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的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布的《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進行的合理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主要是對財務報表格式調整,僅對公司財務報表列報產生影響,對公司當期及前期列報的損益、總資產、凈資產不產生影響。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應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2、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審批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全體監事一致認為:
1、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頒布及修訂的《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進行的合理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主要是對財務報表格式調整,僅對公司財務報表列報產生影響,對公司當期及前期列報的損益、總資產、凈資產不產生影響。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應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2、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的情形。
綜上,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案文件
1、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4、監事會關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及會計政策變更的審核意見。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