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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685 證券簡稱:中山公用 編號:2018-043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7年年度報告環境信息的補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為進一步發揮上市公司在落實環境保護責任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公司近日根據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相關監管要求,對2017年年度報告環境信息披露情況進行了自查。
經公司內部核查及登錄相關政府網站查詢,現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的要求,對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中“第五章 重要事項 十八、社會責任情況 3、環境保護相關情況”補充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是
公司或子公司名稱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 | 排放 方式 | 排放口數量 | 排放口分布情況 | 排放 濃度 | 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 排放 總量 | 核定的排放總量 | 超標排放情況 |
中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 COD、氨氮 | 連續排放 | 2個 | 廠區西南角 | COD≤40mg/L,氨氮≤8mg/L |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A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 COD:1201噸,氨氮48噸 | COD:2920噸/年,氨氮730噸/年 | 無 |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 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 | 廢水:間斷排放;廢氣:連續排放 | 廢水:1個;廢氣:2個 | 廢水:排入生態塘后直接排放江邊;廢氣:廠區西北側 | COD:48mg/L、氨氮:1.09mg/L、二氧化硫:2mg/m3、氮氧化物:177mg/m3、煙塵:13.1mg/m3 |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表4 | COD:2噸;二氧化硫:26噸;氮氧化物:290噸 | COD:23.12噸;二氧化硫:481.53噸;氮氧化物:792.32噸 | 無 |
中山市珍家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 COD、氨氮 | 連續排放 | 1個 | 岐江河 | COD:12.2mg/L,氨氮:1.62mg/L | 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B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標準 | COD:412.79噸,氨氮:54.81噸 | COD:1460噸,氨氮:292噸 | 無 |
中山市公用黃圃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 COD、氨氮 | 連續排放 | 1個 | 黃圃水道 | COD:12.08mg/L,氨氮:0.51mg/L | 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B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標準 | COD:147.81噸, 氨氮:6.24噸 | COD:584噸,氨氮:116.8噸 | 無 |
(1)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中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自投入運行以來,建立健全了管理架構,完善了管理制度和運行操作規程,污水處理設置全面正常運行,以“穩定化、減量化、無害化”為目的,實現經濟效益和節約能源的效果,充分發揮了良好的生態保護和節能減排效能,達到了排放標準,且運行穩定。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因三期項目施工建設需要,按規定報環保部門批復同意后將原廢水處理設施停運拆除,待新的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工后投運;其它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建立了健全的管理機構,完善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充分發揮了良好的生態保護和節能減排效能,各排放口排放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且運行穩定。
中山市珍家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已建設完成并進入運營階段,自投入運行以來,建立健全了管理機構,完善了管理制度和運行操作規程,污水處理設施全面正常運行,充分發揮了良好的生態保護和節能減排效能,各排污單位的排污情況均達到了各自的國家標準,且運行穩定。
中山市公用黃圃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已建設完成一期工程及二期一階段工程并進入運營階段,自投入運行以來,建立健全的管理機構,完善了管理制度和運行操作規程,污水處理設施全面正常運行,充分發揮了良好的生態保護和節能減排效能,排污情況達到了國家標準,且運行穩定。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中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及中山市珍家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均具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證書。
中山市公用黃圃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具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中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環發【2015】4號)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減少單位財產損失,本公司組織相關部門和機構編制了《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該預案是公司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規范性文件,用于指導公司針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行動。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預案中闡述了公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原則、應急救援工作程序、應急救援措施,是指導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鋼領性文件和行動準則并通過了環保局的備案。
中山市珍家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已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預案中闡述了公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原則、應急救援工作程序、應急救援工作處置措施,是指導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和行動準則。
中山市公用黃圃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已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正在修編中,預案中闡述了公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原則、應急救援工作程序、應急救援工作處置措施,是指導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和行動準則。
(4)環境自行監測方案
中山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珍家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公用黃圃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均具有環境自行監測方案,根據自身項目情況和國家排放標準,對排污單位管轄的污染源進行在線監測工作。
(5)其他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
無。
(6)其他環保信息
無。
除補充上述內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中其他內容不變。上述補充不會對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影響。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更新版)》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